
作者:通丁帝乙 来源:原创 发布日期:05-22

55%,总代价4368万港元,相当于每股股份代价0.52港元。 紧随收购事项完成后及于本联合公告日期,要约人于2.07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,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3.39%。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.1,收购事项触发要约人就全部已发行股份(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)提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的责任。力高证券及富中证券将根据收购守则为及代表要约人共同提出要约,每股要约股份现金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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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1:18:47